陕西能源(001286) -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义务披露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陕西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 披露,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 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 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 1 - 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