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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数控(30120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8月)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 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 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四)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与本上市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 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五)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 —股份变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