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301200)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第四条 公司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 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配备专 职审计人员,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 公。 内部审计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部审 计机构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情况进 行检查监督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参 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 第五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1 第一条 为规范并保障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内部审计 制度化,发挥内部审计在加强内部控制管理、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提 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 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大族数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