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301200)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修订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4.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5.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 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协调投资者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 生会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 易价格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