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族数控(301200)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 50%以上的股份, 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通过协议 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对外投资的组织机构 第六条 对外投资项目的初步意向可由公司股东、董事、总经理等高 级管理人员提出,也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公司各部门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对外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规避投资所带来的 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对外投 资事项,应当由该子公司经办部门向公司申请办理相关报批 手续,由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再由该子公司依其 内部决策程序批准实施。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