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600282)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NiscoNisco(SH:600282)2025-08-19 11:4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明确公司内部(含分公司、全资 或控股子公司)和有关人员的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保护公司和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 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 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