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 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 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者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对 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 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 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 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公司证券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 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 准。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 差错或造成不良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