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股份(600935) -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委员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 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 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 独立董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组织或者个人影响。 第五条 公司根据需要,设独立董事 3 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 董事的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