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比特(603444) -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 年 8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信息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 公布前述信息,并按规定及时报送有关证券监管部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各分 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 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其他负有信息披露职责的人员(以下单独或合称"信息披 露义务人")。 第四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 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应当合 理、谨慎、客观。 第一条 为规范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 息披露工作,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