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002906)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国灿)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 明 人 冯 国 灿 为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五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 江苏华越投资有限公司提名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 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 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 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一、本人已经通过 惠州市华阳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 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 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 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如否,请详细说明: ☑ 是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