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惠制药(603139) - 康惠制药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陕西康惠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投资者之间的联系,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充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陕西康惠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本制度第 三章所规定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 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公司内部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或信息 报告联络人,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需要遵照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原则完成。 (一) 及时性是指发生本制度规定的交易内容和其他重大事项,需要按照 本制度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报; (二) 准确性是指上报到公司各相关部门、财务部门及董事会办公室的资 料要准确,不得有数据错误; (三) 完整性是指需上报相关事项材料时,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内容完整 地上报交易信息和资料,不得有遗漏。同时须按照累计计算原则,将截至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