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特催化(603120)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与任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计专业人士。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肯特催化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