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药股份(600511) -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行 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和股东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权力和承担义务。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 1 第二章 董事会和董事长的职权范围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