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钢股份(600282) -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NiscoNisco(SH:600282)2025-08-19 11:4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尚需公司股东会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 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应当把握定战略、作决策、防 风险的功能定位,忠实履职尽责,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依 法对公司进行经营管理,对股东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及其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包括独立董事、公司职工代 表。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 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一名公司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 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五条 当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