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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002906) -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FORYOUFORYOU(SZ:002906)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重大 事项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事项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和 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部门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六)其他可能接触重大信息的相关人员。 第四条 公司重大事项的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执行 重大事项的管理及披露工作。公司董事会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