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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002906)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FORYOUFORYOU(SZ:002906)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 称"《公 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