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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集团(00290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FORYOUFORYOU(SZ:002906)2025-08-19 11:50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董事会及其成员能有效履职, 确保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本规则。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由 9 人组成,设董事长 1 人、可设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设独立董事 3 人,其中至少 1 名 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 的基本方式。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