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集团(00290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和管 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第十九条规定的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简称为 "本公司股票")的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由公司董事会 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 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