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003010) -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三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 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 再具备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独立性,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