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00301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提名委 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 出建议;遴选合格的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对董事人选和高级管理人员 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成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本细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期间 1 如有提名委员会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或应当具有独立董事身份的委员不 再具备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