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羽臣(003010)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 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案的方式书面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 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八条 被提名的董事候选人应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要求。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符合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的任职条件。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含独立董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 以集中使用,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