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300224)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 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 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 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 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 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存 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 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等信 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