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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300224)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ZHmagZHmag(SZ:300224)2025-08-19 12: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股东会讨论和决定的事项,应当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第三条 股东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 1 -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股东会由公司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决策机构。 (一)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