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300224)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制度》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山东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 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活动。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 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安排独立董事对公司进行实地考 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独立董事听取汇报时,应当关 注,公司管理层的汇报是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本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 (二)投资、融资方案的执行情况; (三)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