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海磁材(3002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 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受股东会委托,负责 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 方案; (七)审议本规则第四条至第六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