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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300224)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2025年8月)
ZHmagZHmag(SZ:300224)2025-08-19 12:18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恪尽 职守,提高公司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须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规范运作。 第三条 内部问责是指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及工作 职责范围内,因其故意或过失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的 制度。 第四条 问责的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统称"被问责人")。 第五条 公司内部问责坚持下列原则: 第二章 问责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问责范围如下: (一)董事不履行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