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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海磁材(3002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ZHmagZHmag(SZ:300224)2025-08-19 12:18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未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烟台正海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离职管理,规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治理结构 的稳定性; 第六条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公司董 事会构成符合法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