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实际控制的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担保是指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及各子公司相互之间、 公司及子公司为第三方提供的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方式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但不 限于借款担保、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 险。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时应当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并在审慎判 断被担保方偿还债务能力的基础上,决定是否提供担保。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保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保证公司的财务安全,加强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 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