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 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 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对公司、公司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公 司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必须遵守。 第三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循平等、 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公司应将该协议的订立、变更、终 止及履行情况等事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披露。 第四条 关联交易活动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原则上不能 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公司应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的资产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关 联交易违规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