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电机(002249)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证券投资与衍生 品交易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 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 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 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 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 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 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 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四)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其总股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