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600968)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的管理,依法合规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海油能源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 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三条 暂缓或豁免披露的信息知情人,对信息负有保 密义务,在公司对暂缓、豁免披露事项进行信息披露之前, 任何信息知情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报道或传 播。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