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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科技(603025) -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 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公司经理工作细则(以下简 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主持 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执行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经理层,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四条 制订本细则的目的,在于明确经理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经理层的经营 管理行为和决策程序,促使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和有效地进行,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 科学决策水平。 第五条 经理和经理层其他成员的基本任职条件: (一)诚信勤勉、廉洁奉公、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大学或以上学历,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管理工作经历,具有较 丰富的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