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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豪科技(603025) -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水平,规 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及《北京大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 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董事会秘书工作岗位,是公司董事会审查、评价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主要依据。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 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董事会授权 董事会秘书或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 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二章 选任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三年,可以 连续聘任。公司董事会应当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