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化集团(002497)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程序和行为,确保董事会高 效运作和科学决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四 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 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四川雅化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1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 六条第(三)、(五)、(六)项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和《公司章程》及公司内控管理制 度规定的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或出售资产、资 产抵押、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八)决定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