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TIOR(01304) -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之內容概不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 概 不 對 因 本 公 告 全 部 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Fortio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建議修訂 於2025年8月19日,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已考慮及批准(其中包括)建議修訂(「建 議修訂」)本 公 司《公 司 章 程》(「《公司章程》」)之 決 議 案。 – 1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304) 建 議 修 訂《公 司 章 程》 本公告乃由峰 岹 科 技(深 圳)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公司」)根 據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有 限 公 司 證 券 上 市 規 則(「上市規則」)第13.51(1)條作出。 茲提述本公司於2025年6月30日 刊 發 的 招 股 章 程(「招股章程」)。除 另 有 指 明 或 界 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招股章程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香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