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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30023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 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五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十)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一) 审议批准本规则第七条规定的财务资助事项; 第一条 为维护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