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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医药(30023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规定及《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山东金城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负责研究、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 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