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30126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 1 页 共 13 页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非法定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利益最 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的投资者关系活动,加 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了解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严格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