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股份(300839)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豁免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关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之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5]第 ZF278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根据贵中心出具的《关于对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020035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或 "我们")对审核问询函与会计师相关事项作了认真核查,现就审核问询函中提 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黑体 | 《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 | | --- | --- | | 宋体 | 关于《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 | 楷体加粗 | 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修订、补充 | 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宁波博汇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 〇二五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相同。报告期为:2022 年度、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 1-3 月。 2-1 问题 1: 根据申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收入规模逐年下降,经营业绩由盈转亏, 营业收入分别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