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教国际控股(01765) - 按於记录日期每持有十二(12)股现有股份获发一(1)股供股股份的基準...
此 乃 要 件 請 即 處 理 XJ International Holdings Co., Ltd. 希教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65) 閣下如對本供股章程的任何方面或應採取的行動有任何疑問,應諮詢 閣下的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商、銀行經理、律師、 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名下所有希教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應立即將章程文件送交買方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的銀行經理、 持牌證券交易商、註冊證券機構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方或承讓人。 各章程文件連同本供股章程附錄三「15.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的文件」一段列明的文件,已根據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盤及 雜項條文)條例第342C條的規定送呈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登記。香港公司註冊處處長、聯交所及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 會對任何章程文件的內容概不負責。 登記地址位於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權區的股東,以及身處或居於香港以外任何司法權區的投資者或代表地址位於香港以外任何司 法權區的股份實益擁有人持有股份的投資者,務請垂注本供股章程「董事會函件」內「不合資格股東」一段。 待未繳股款及繳足股款供股股份獲准於聯交所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