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德精密(300549) -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上市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 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 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 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上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 机构协助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3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两名,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 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 之一: 第一条 为明确优德精密工业(昆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 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