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和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 民主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要 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 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