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宁波三星 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 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负责人、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 他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