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医疗(601567) -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 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 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下列人员: (一)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裁、执行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 秘书);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应当适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可以在公司领取薪酬,不发放董事 津贴;未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可以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分配与考核以公司的经济效益为出发点、根据公司 年度经营计划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的工作目标,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 果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分配。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实行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公 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四)薪酬标准以经营状况、业绩目标、工作能力等指标为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