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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海化(000822) - 山东海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SDHHSDHH(SZ:000822)2025-08-21 09:02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评价体系,制订科学有效的薪酬管理制 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交易 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是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 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筹备等工作。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2025 年 8 月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 第二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 | | 第三章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职权 . | | 第四章 附 则 . |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 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