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化(000822) - 山东海化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 内外部审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证券交易所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公司证券部(投资者关系管理部)是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 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筹备等工作。 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 年 8 月 | 第一章 总 则 | | --- | |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 | |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与职权 . | |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工作规程 . | | 第五章 附 则 | 第一章 总 则 3 员人数。 委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 人士,在新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继续履行职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持续加强法律、会计和监管政策等方面 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设立与运行 第三条 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