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301321)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对外进行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 建立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本公司及子公司在组织资 源、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 性,提高本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须符合 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法 律、法规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大类: (一)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 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短期债券、基金等。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的程序及审批权限,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遵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