翰博高新(30132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翰博高新材料(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 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翰博高新材料(合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证券账户名 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