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 抵押、质押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制度所指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投资,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子公司: (一)绝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50%。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的财务报表之中; (二)相对控股,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持股比例超过 30%(含 30%)但低 于 50%(含 50%)。但公司为该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对该子公司具有控制性 的影响。按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