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00265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8月)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确 保公司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充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重大交易信息、关联交易信息、重大经营管理信息 及其他重大事项信息等。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 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1 (二)公司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子公司的 ...